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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对六四的观察与思考(四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六四是暴乱吗?

对于六四是不是一场暴乱,要看行为人是谁,广大的平民学生并没有暴乱行为,是和平请愿,也没有鼓励任何暴乱,更重要的是,他们手无寸铁,也没有暴乱的能力。即使把官方提供的可疑死伤证据都姑且算成暴民所为,其伤亡也比官方造成的,已被官方大大缩水的平民死伤数字小的多,几乎可以忽略。可见,在六四过程中,官方比民众要暴乱很多,所以,六四是民众的和平请愿,而官方以暴力镇压。这是其一。

其二,民众的反抗行为,完全是对官方暴力行为的反抗,是官方暴力在先,所以,即使民众有反抗,也是官方暴力挑起。官方依然负有主要责任。

其三,官方本负有制止暴乱之责任,在民众和平期间,官方放弃责任,不作为,我见到维持交通秩序的是学生而非交警,对一些所谓暴民造成的死伤,也没有当时官方执法的行为,而这些轻微的伤亡是可以轻易制止的。所以,官方又负有失职的罪责。

官方不作为,甚至使用特务制造暴乱,再嫁祸于大众,并以此为借口,自己大发淫威,乱使横暴。

所以六四的前期是民众和平请愿,是正当的社会行为,而六四后期,是官方作乱,暴力镇压。所以六四是官方暴乱,而不是民众暴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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